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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兰溪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对象全面解析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1. 符合《教师法》规定的学历要求,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:
(1)师范教育类毕业生:已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。
(2)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:已取得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。
2. 在兰溪市范围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。
3. 在兰溪市范围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,已取得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的人员。
二、认定条件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。
2.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,无传染性疾病,无精神病史,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。
3. 具有相应的学历要求:
(1)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,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。
(2)申请小学教师资格,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。
(3)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,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。
(4)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,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。
(5)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,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。
4. 具备教育教学能力:
(1)师范教育类毕业生: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,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。
(2)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:参加《中小学教师资格举报 -
2025兰溪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对象
一、受理对象
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,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可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:
1.户籍在兰溪市的社会人员;
2.在兰溪市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;
3.在兰溪市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;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,可在居住地、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、程序要求与内地(大陆)申请人相同。
4.部队驻地在兰溪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。
5.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就读(仅限2025应届毕业生),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。
6.非在兰溪市内普通高校就读2025应届毕业生请向就读学校当地教育局申请认定。
二、认定权限
金华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的“高级中学教师资格”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”和“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”的认定。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“初级中学教师资格”“小学教师资格”和“幼儿园教师资格”的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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